陕西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

[百科] 时间:2024-04-21 00:20: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1次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陕西切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4月14日记者获悉,乡村乡村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出通知,教师机制挤占截留教师提出我省用3到5年时间,待遇造就一支热爱乡村、保障编制数量充足、严禁素质优良、挪用充满活力的陕西乡村教师队伍。通知中明确,完善严禁挤占、乡村乡村挪用、教师机制挤占截留教师截留乡村教师编制,待遇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保障编制编外用人。严禁

师德师风作为

乡村教师第一评价标准

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围绕“以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紧紧抓住影响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科学规划,攻坚克难,破解难题,通力协作,精准施策,补短板、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乡村教师第一评价标准,引导乡村教师真正深入当地百姓生活,通晓乡情民意,增强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树好乡村教师形象。

引导教师立足乡村,做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师生结对帮扶、开展家访谈心、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强化教师的社会实践参与;指导开展家庭教育,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学生,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培养一批志愿扎根

乡村学校的高学历人才

深化师范教育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课程,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培养一批志愿扎根乡村学校的高学历人才,加大乡村学校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培养乡村骨干队伍。基础教育教师“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向乡村教师倾斜,设置省、市两级乡村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专项,将乡村首席教师、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纳入骨干教师培养序列。加大乡村首席教师计划实施范围,加强对乡村首席教师的培养、使用与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为乡村培养一批用得上、教得好、留得住的优秀教育人才。

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在配备时向乡村学校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制度,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鼓励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鼓励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学校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深入推进“县管校聘”,落实教师归口管理,推进教师有序流动,盘活教师资源,释放教师潜力,激发工作动力。教师补充配备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以及体音美、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需要。统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予以补充。

严控城市学校

私聘乡村优秀教师

将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有效提升交流轮岗工作质量。

继续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金,保障乡村教师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保障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体检。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制度建设,改建、配建和新建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

通知还明确严控城市学校私自聘用乡村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引导人才有序流动;破解县城学校选拔抽调农村骨干教师、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顽疾。 (西安晚报记者 任娜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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