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骄花园12·17”故意杀人案主犯李鹏飞一审被判处死刑(图)

[热点] 时间:2024-03-29 13:02: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60次

  16日,内蒙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骄花园12·17”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古天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骄花抢劫、园故意杀盗窃罪,人案被判处死刑。主犯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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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飞审 乐炎 摄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判被告人李鹏飞和被害人潘某某、处死刘某某系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刑图合伙人,因共同经营水业公司产生纠纷。内蒙2018年12月16日,古天被告人李鹏飞在水业公司将刘某某杀害,骄花从其身上拿走手机一部。园故意杀随后前往新城区呼铁佳园小区刘某某家,持刀逼迫其妻张某梅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并转入自己银行卡,后将张某梅杀害。次日,被告人李鹏飞又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某某所在居民楼,伺机杀害潘某某一家,待潘某某妻女乘坐电梯时持刀将二人杀害,后进入潘某某家中将潘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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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告人李鹏飞在庭审现场。 乐炎 摄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目无国法,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入户夺取私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鹏飞在实施杀人犯罪后,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鹏飞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有预谋地实施暴力犯罪,侵害5人生命权,且犯意坚决,至今无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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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告人李鹏飞在庭审现场。 乐炎 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1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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