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综合] 时间:2024-04-26 12:06: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3次

原标题:人社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社人户籍限制

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孙竞)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部放保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开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活业《意见》中明确,业地养老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参加劳动者,企业应当依法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籍限其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社人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放保险

“从目前情况看,开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部分是活业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问题上,业地养老存在部分人员不愿参、参加参不起,基本籍限个别超大城市未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人社人有的地方参保不便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聂生奎表示,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等制度设计上做了特殊照顾。《意见》提出,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组织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要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聂生奎强调,《意见》还对参加社会保险的便捷服务提出了要求。要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下一步,人社部将按照《意见》的要求推动各地抓紧落实,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记者孙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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