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潘卫国被双开

[热点] 时间:2024-04-26 00:1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22次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消息,内蒙5月13日,古自经敖汉旗纪委监委会议研究,治区政法决定给予敖汉旗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潘卫国开除党籍、敖汉开除公职处分。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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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截图

  今年4月4日7时25分,委原卫国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常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副书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记潘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被双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内蒙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古自闫某华系冒名顶替。治区政法

  后经鉴定,敖汉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旗委属饮酒后驾车。经核实,潘某国为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为敖汉旗人,无业,二人系朋友关系。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客观、及时,5月8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同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

  5月8日,经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5月9日,潘某国被免去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同时被指定异地审查起诉。

  5月12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潘某国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闫某华犯包庇罪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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