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探索] 时间:2024-03-29 15:58: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9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德华但尚真实、准确和完整,兔宝没有虚假记载、宝装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饰新司关授予锁

  特别提示:

  1、材股成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兔宝宝”)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份有分已股票4,456,5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3%,限公限制性股限制性股销完涉及激励对象420名。于年

  2、票激票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励计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划部公司总股本由844,未解262,959股减少为839,806,372股。

  一、购注公告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德华但尚相关程序

  1、2021年11月22日,兔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决定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所持共7,651,41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一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3,916,587股,同时对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56,587股。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因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成就,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对应的未解锁股票权益,将由公司在当期解除限售日之后回购注销。第一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需回购注销。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以及“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456,587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15.4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以授予价格(5.0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22,876,013.40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2023年7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68 号 。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股份回购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22,876,013.40 元,其中,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 4,456,587.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8,419,426.40 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4,262,959.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844,262,959.0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9,806,372.00 元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839,806,372.00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44,262,959股减少至839,806,372股。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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