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0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银保近日,拟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止和
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修改实施内外资一致股权投资比例规则,部分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规章 《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银保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拟废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止和
中外资适用统一的修改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办法。二是部分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三是规章明确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银保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拟废,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止和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基础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