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四项优化服务措施 方便职工申领退休待遇

[焦点] 时间:2024-04-24 20:18: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3次

原标题:海南推四项优化服务措施 方便职工申领退休待遇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推项退休南国都市报11月30日消息(记者田春宇 实习生罗晓热)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获悉,优化 12月1日起,服务方便海南全省经办机构推出取消提前建模前置程序、措施取消申领退休待遇户籍证件材料、职工统一协调跨省协查工作、申领统一申领及发放待遇经办时间等四项优化服务措施,待遇方便职工申领退休待遇。

此前,海南海南规定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推项退休人员在申领退休待遇前6个月内要到经办机构进行建模,采集人脸等相关信息,优化建模完成后才能申领退休待遇,服务方便建模是措施申领退休待遇的前置程序。改革后,职工不再要求申领退休待遇前必须进行建模,申领退休人员的人脸等相关信息通过共享公安部门或社保卡数据信息获取,且退休当年不要求进行领取养老待遇年度资格认证,从退休的次年起开始进行年度资格认证。认证方式多种多样,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认证。

从12月1日起,原则上参保人申领退休待遇时,也不再要求本人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等有关户籍材料,简化申领退休待遇材料。参保人的户籍信息由各级经办机构通过公安部门共享数据读取。

因各省各地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间不一致,同时各省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执行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外省来琼人员符合条件在海南办理退休的,需要开具协查函到省外经办机构了解相关情况,才能准确确定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过去,各市县经办机构根据情况开具协查函,由参保人拿去外省经办机构,确认盖章后再由参保人带回,让参保人多跑路,且存在对同一省市重复开具协查函的情况。改革后,海南省各市县经办机构需开具协查函的,统一报送至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甄别情况,已经有标准的,不再协查,确实需要协查的,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对外协调,不让群众自己去跑。

此外,为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全省经办服务标准,此次省社保中心统一了全省各经办机构养老待遇经办时间,将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时间统一为每月15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养老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为全省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每项措施对比变化如下:

一、取消参保人办理退休前建模的前置程序

背景:按照国家规定,退休人员申领养老待遇以后,每年都要做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为落实这项规定,社保经办机构需要采集退休人员的人脸等基本信息作为资格认证的比对模板。为了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参保人少跑腿,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与公安等部门积极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了数据共享,也为优化服务、简化程序创造了条件。

改革前的做法:参加海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退休待遇前6个月内必须到经办机构进行建模,建模完成后才能申领退休待遇,不建模不能申领退休待遇,建模是申领退休待遇的前置程序。

优化后的做法:不再要求申领退休待遇前必须进行建模,退休人员次年做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时的比对模板从公安部门或社保卡数据获取。认证方式多种多样,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分以下4种:

(一)网上认证

1.通过电脑进行认证:海南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统一认证管理平台(网址://218.77.183.78:5555),根据网页提示进行自助认证(上网计算机需配摄像头)。

2.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

(1)安装本省“海南人社”App,注册后完成“人脸认证”操作;

(2)安装国家平台“掌上12333”App,注册后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

(3)通过其他第三方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农信社等)的“电子社保卡”入口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二)、临柜认证

1.自助一体机认证:携带身份证前往设有“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站”、“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自助智能机”设备的场所或网点,自助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2.机构认证: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或社区进行认证。

(三)、书面认证

国(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到当地中国驻国外使(领)馆开具纸质生存证明材料,并邮寄到养老金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上门认证

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由关系人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二、取消申领退休待遇户籍证件材料

背景:非海南户籍且在海南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临时账户人员按规定不能在海南申领退休待遇。为了区分参保人员是否是一般账户或临时账户人员,需要通过户籍信息进行辅助确认。为了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与公安等部门积极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了数据共享,精简户籍材料,方便群众办事。

改革前的做法:参加海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领退休待遇时要求本人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等有关户籍材料。

优化后的做法:参保人申领退休待遇时不再要求本人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等有关户籍材料,简化办理退休有关材料。参保人的户籍信息可由各级经办机构通过公安部门直接共享数据读取。

三、统一协调跨省协查工作

背景:各省各地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间不一致,同时各省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执行养老保险政策不同,由于参保人跨省流动性较大,待遇申领地经办机构不了解其他各省市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为了准确确定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需要开具协查函到省外经办机构了解相关情况,根据协查情况再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改革前的做法:海南各市县经办机构根据情况自行开具协查函,由参保人带回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盖章后再由参保人带回,存在对同一省市重复开具协查函的情况,对参保人来说费时耗力,而且严重影响经办效率,还存在着经办风险。

优化后的做法:海南各市县经办机构需开具协查函的,统一报送至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具协查函,通过传真等方式直接与省外经办机构对接,当地确认盖章后再通过传真等方式反馈。如需要查询的省市已有过查询记录的,不再开具协查函,由省社保中心指导各市县进行经办。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经办效率,统一经办标准,缩减经办时间,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同时还规避了经办风险。

四、统一申领及发放养老待遇经办时间

改革前的做法:海南各市县经办机构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养老待遇经办时间,导致全省各经办机构的经办时间不一致。

改革后的做法:为适应综合柜员制改革要求,也为下一步全省通办做准备,统一全省各经办机构养老待遇经办时间,海南将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时间统一为每月15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养老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田春宇 罗晓热)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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