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今年计减缴费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上半税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山东在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年山税费优惠政策中,有6项政策是东累多万直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具体包括:
1.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免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费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亿元
2.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惠及户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今年计减缴费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上半税人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年山
3.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东累多万按20%的免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费超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亿元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6.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今年上半年,全省落实上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累计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惠及300多万户纳税人缴费人,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动力活力。从涉税经营主体户数来看,全省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开具发票的涉税经营主体同比增长了12%;从发票开具金额来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开票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4%和5%,分别高于全省平均3和3.5个百分点;从纳税主体用工指数来看,全省扣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雇员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总体来说,小微市场主体呈现出了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的双提升。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