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政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

[娱乐] 时间:2024-04-23 16:5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8次

原标题:我省出台新政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

(记者张倩倩、省出设施通讯员刘登强、台新同步彭艳)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政新主体提高和高层建筑的增多,我省已有60%的建次城镇居民需采用加压的二次供水。8月2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供水工程《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已于近日印发实施,省出设施明确新建二次供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台新同步施工并投入使用。政新主体

根据《导则》,建次二次供水设施的供水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或与主体工程的省出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一致。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台新同步设备宜设置远程监控系统,政新主体宜与城市智慧水务监控平台相连接。建次二次供水的供水工程加压设备、水池(箱)及供水管道等设施应独立设置,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的加压设备、水池(箱)等合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设备。

《导则》还明确,建成后,二次供水设施应移交供水企业实施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未移交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原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据了解,当前我省二次供水主要有三种管理方式:一是供水企业管理,二是物业公司管理,三是产权人(如机关、大学、小区等)自行管理,还有部分楼栋因原单位消失、物业撤离等,二次供水设施无人管理。

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多元化,监管职责不明晰、运行维护责任不到位、水质污染风险高、治安隐患多等诸多问题普遍存在,城市二次供水安全保障形式严峻。

二次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到小区需储存、加压后,再供给用户,这中间涉及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接口到居民用户水表之间的设施,包括泵房、水箱(池)、水泵、阀门、电控装置、压力容器、消毒设备、供水管道、安防设施、水质监测及远程监控等。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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