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知识] 时间:2024-03-29 16:24: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1次

  2022年4月7日,山东省人少华受贿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大常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原委员法员会原主员李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制委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任委被告人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案审副检察长,开庭党组副书记、山东省人少华受贿副检察长,大常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委员法员会原主员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制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委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审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开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山东省人少华受贿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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