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热点] 时间:2024-04-27 12:27: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6次

原标题: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

4月28日,五一中国吉林网获悉,长春场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市市市场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经营主体:

“五一”节日将至,督管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市场价格秩序,理局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于规范营造良好的节日价格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提示如下:

一、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示遵循公平、五一合法和诚实信用的长春场监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市市市场增强社会责任感,督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理局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关于规范

二、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景区景点、交通运输、停车服务、宾馆酒店、饭店餐饮等行业经营者,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并落实有关免费和优惠政策;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各行业协会或相关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节日消费旺季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也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4月28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赜瑞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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