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逗留打牌,回家途中因车祸死亡,不认定工伤

[热点] 时间:2024-04-25 18:28: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46次
本报讯(记者李国 通讯员黄丽妃)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下班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后逗火车事故伤害的留打,应认定为工伤。家途近日,中因重庆大足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例:员工下班后逗留打牌,车祸回家途中因车祸死亡,死亡伤法院维持了当地人社部门对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定工

高某为大足区某超市员工。员工2022年1月,下班高某邀约同事下班后逗留超市里打牌约1个小时。后逗牌局结束后高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留打当场死亡。家途高某亲属向大足区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被驳回,中因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人社部门认为,高某因进行娱乐活动,当天下班时不属于“在合理时间内”,不予认定为工伤。

大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在即将下班至下班后的这段时间未及时回家,一直邀约同事打牌娱乐,且在这期间其一直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在超出下班时间较长时间后才回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在合理时间内”情况。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是因开会或加班而延迟下班,在回家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因为打扑克或办私事而迟延下班,确实很难被认定工伤。”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工伤,而打牌娱乐不属于工作内容。

李建认为,获得工伤保险,“因工”是前提。若职工因个人原因延迟“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仍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则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造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失衡。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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