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保护医务人员:携带刀具等七类行为将受罚

[综合] 时间:2024-04-25 22:27: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42次

  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北京保护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立法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医务今天上午,携带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刀具等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就规定草案作说明。将受

  规定草案坚持“小切口”立法,北京保护全文共三十二条,立法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医务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携带行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刀具等类行为。同时提出,将受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北京保护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立法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规定草案明示列举了七大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具体行为,任何人不得为之。

  (一)侮辱、恐吓、威胁、谩骂、推搡和恶意尾随医务人员,以大声喧哗、吵闹等方式扰乱医院正常秩序;

  (二)殴打、伤害医务人员;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四)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以及菜刀、斧头、棍棒等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禁带物品进入医院;

  (五)非法占用、故意损毁医院财物;

  (六)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敲诈勒索,在医院及周边违规停尸、设灵堂、摆放花圈、阻塞通道、聚众滋事等行为;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反第四项规定,携带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禁带物品进入医院,不听劝阻拒不寄存的,依法收缴,并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多次实施或者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医违法犯罪人的处罚情况,将共享到国家和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可依法采取联合惩戒。

原标题:北京立法保护医务人员:携带刀具等七类行为将受罚

(责任编辑:热点)

拜登24日签署TikTok禁令!美国网红抗议:多年辛苦一日清零《你是我的春天》7月1日上映 讲述人间温情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