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
昨天(14日),北京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金基准明确了逾期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登记的行政处罚标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处罚裁量出台为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而发布的一项常规文件,目的北京在于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积金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处罚裁量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后,北京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理中心将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积金基准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行政劝导示范、处罚裁量出台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处理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北京督促单位主动履行缴存义务。积金基准
记者注意到,行政针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以及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两种情形,且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文件中提出了分档裁量的原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1万元罚款”“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到4%范围内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赵莹莹)
(责任编辑: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