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养老“钱袋子” 江岸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焦点] 时间:2024-04-27 02:21: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78次

原标题:全力守护养老“钱袋子” 江岸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记者刘畅、钱袋子通讯员谭本乐、全力区法姜泰阳)6月24日,守护武汉市江岸法院集中开庭宣判3起以销售“养老产品”、养老院集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的江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件,中宣诈骗涉案金额共计720万余元。判起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被告人参与程度、犯罪退赃退赔情况、案件认罪态度等情节,钱袋子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全力区法刑罚,并处罚金。守护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养老院集养老江岸法院始终坚持“稳、江岸准、中宣诈骗狠”总要求,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2012年,刘某在本市注册成立某管理有限公司,伙同他人设立7个销售中心,以老年群体为诈骗目标投放广告、宣传册,在讲座中利用干冰效应、产品电离子成分等,营造服用产品后可让“死鱼变活鱼”“灯泡通电发光”的假象,诱使老年被害人购买养老产品。

被告人吴某涛受刘某委托,于2018年11月起冒充产品厂家高层管理人员,虚构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延年益寿等药用功效,在讲座上展开虚假宣传,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35万元。

这类案件以戏剧性表演为诈骗手段,利用老年群体追求健康、注重养生的心理,通过“角色”设定、“台词”设计、“氛围”营造等,逐步加深被害人的内心确信,最终诱使被害人走进圈套。这种骗术本质上违背科学原理,要识破并不困难,老年朋友应当做到“一信三不信”:只信科学规律、不信灵丹妙药、不信药到病除、不信包治百病。

2012至2018年期间,曹某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为名,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通过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吴某芬先后在其中3家公司担任业务员、业务组长、法定代表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580万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488万余元。

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窦某某谎称自己有内部关系,以一次性缴纳社保保费可办理提前退休、提高退休养老金数额、补缴保费等为由,骗取6名被害人多次转账共计108万余元,最后均血本无归。

法官提示:诈骗犯罪分子瞄准上述特性,利用“高额回报”“投资增值”等集资类犯罪惯用手段,辅以“优质养老服务”等虚假宣传,诱使被害人投入大笔资金,最终有去无回。老年朋友应当谨记高投入伴随高风险,选择正规渠道,拒绝跟风、谨慎投资、合法理财,在难以辨别时及时向家人求助,发现可能遭受损失时立即报警。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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