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封市县医保定点机构全面互认 住院无须办转诊 享受“同城同待遇”

[休闲] 时间:2024-04-26 09:14: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次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封市县医保定点机构全面互认 住院无须办转诊 享受“同城同待遇”

(河南日报记者 龚砚庆 通讯员 李潇潇)11月12日,为群无须记者从开封市医保局获悉,众办住院诊享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实事市县受同从10月29日起,开封开封市对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医保致力于推进“同城同待遇”,定点待遇让群众就医购药更加方便。机构

按照调整后的全面政策,开封市、办转县(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城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全面互认,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直接结算;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可自主选择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就医购药并实时结算,为群无须不受参保地限制,众办住院诊享享受“同城同待遇”。实事市县受同

针对在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手续烦琐、开封甚至让群众频频作难的医保问题,开封市新医保政策规定,全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执行现行相应医疗机构级别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与此同时,该市还本着“住院起付标准医疗机构分类与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分类一致、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一致;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保持合理差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调整了住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按照新建立的市域内双向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制度,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72小时内市域内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即由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线按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之差收取;参保患者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转诊或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下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再收取起付线。同时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低50%。

该市还整合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店零售信息,实现处方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双通道),满足药品供应保障,保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先期试行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用药处方流转,全市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定点药店ERP系统、医保结算系统必须与处方流转平台对接,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互联网+医保”药品购买服务。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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