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齐抓共管 湖北省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娱乐] 时间:2024-04-26 17:44: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25次

原标题:森林资源保护齐抓共管 湖北省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记者汪训前、森林省建通讯员赵辉)近日,资源湖北省检察院、保护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齐抓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作出规范。共管

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湖北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立林国务院和省委、长检察长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协作工作部署,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森林省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资源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对森林资源进行修复或赔偿,齐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管为维护森林健康、保障生态安全、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构建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森林资源损害赔偿衔接等5项具体工作机制。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联系单位发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的问题线索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并移送有关线索。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办理,并在办结后5日内向林长制办公室和相关林长制联系单位反馈。

《意见》提出,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组织体系,各级检察长协同林长共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林长+检察长”协作。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与同级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至少明确一名检察官负责联系同级林长制办公室,协助开展林长制有关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落实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联系单位反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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