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热点] 时间:2024-03-29 16:30: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01次

  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四梁八柱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

  不得突破已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不得突破城市、镇的自然资源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等规划强制性内容

  不得突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一些新的管理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在国新办27日举行的部国本形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表示,土空“抓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间规有利于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划体明明白白,系基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四梁八柱生活空间宜居适度、自然资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部国本形安全和谐、土空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间规国土空间格局。”

  推进时间表明确,划体须与现行规划做好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是系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四梁八柱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庄少勤表示,《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起“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张兵说,目前,还有一部分法定规划仍在有效期内运行,在新规划没有完成前的过渡时期内,要做好相关规划的顺畅衔接。“有四个‘不得突破’: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已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不得突破城市、镇的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突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一些新的管理要求。”

  严防规划落地困难和朝令夕改

  有人说,“规划规划,墙上挂挂”。对此,赵龙表示,“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管的权威性,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

  他说,“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地要坚决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的现象。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坚持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严格审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赵龙提出,规划并非一成不变,但对规划的调整和修改要有严格的限制。限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新的重大战略变化和调整;二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整;三是行政区划的调整;四是在定期评估中,如发现规划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内容,也可以进行调整。“这些调整规定了明确的前置条件,就是必须先征得规划原审批机关的同意,才能相应地按程序进行调整。”

  提高审批效率,坚持“管什么就批什么”

  对于过去规划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赵龙说,“这次实现多规合一,对进行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都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规划审批中,减少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据介绍,过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是106个,城市总体规划是108个。这次下决心要体现地方对规划的自主权,主要落实国家的控制性指标和管控边界。今后报国务院审批城市重点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这三类,其他指定城市会大大减少,总数大概在50个以下。

  精简规划审批内容。赵龙说,过去的审查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偏重于技术性审查,特别是对于规划内容好不好、合理不合理等都进行审查。这次《意见》非常明确,就是“管什么就批什么”,从技术性审查转换到控制性审查。“我们有一个初步的设想,就是把报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审查时间尽量控制在90天之内。”

  对于市县一级非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也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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