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涉嫌杀害同学,令人发指!背后是留守儿童之殇!

[探索] 时间:2024-04-24 12:28: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42次

  惩前毖后,少年涉嫌杀害自然是同学立法初衷。更需要探讨的令人留守是,未来该如何避免悲剧重演!背后

  主笔 | 姜浩峰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被害案,儿童令人震惊。少年涉嫌杀害而后所见犯罪分子暴行之恶劣,同学令人发指。令人留守

  本刊微信号3月15日也对这一案件做了报道。背后

  3月16日,儿童有报道称,少年涉嫌杀害犯罪嫌疑人——三少年已被刑拘。同学但更有法律专家直言,令人留守判处他们死刑是背后不可能的。

  在此不得不说,儿童许多朋友对此感觉心中意难平!

  但见不少报道此事的平台,有人跟帖,欲死刑之而后快!

  我的感觉,惩前毖后,自然是立法初衷。更需要探讨的是,未来该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01

三犯罪嫌疑人三犯罪嫌疑人

  如何量刑?

  个人感觉,对杀害王子耀同学的罪犯,必须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这没什么可说的。

  毕竟,从被发现的王子耀遗体看,他临死前遭受了残忍的私刑。具体说,被铁铲狠劈面部,且“刀刀致命”。

  不知道铁铲比砍刀如何的朋友,可以去自行搜索、了解一下。这一生产工具在战时、械斗等场合都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不知道是否王子耀生性有懦弱之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为何不以命相搏斗求得生机,为何不事前通过手机报警——他是随身携带手机的。从相关报道看,三个犯罪嫌疑人,身高体重都不如他。但凡王子耀有血性,不给这几个小厮暴徒以可趁之机,何以丧命!

  但这事怪不得王同学,他毕竟是个孩子。

  三小厮之所以在较短的时间里案发被捕,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王同学父亲补办了儿子的电话卡。从中查询到转款记录。从中可见,小厮拿走了王同学账号中仅有的不到两百元人民币。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图:视频截屏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图:视频截屏

  图财害命,真暴徒所为!

  那么,这三个小厮是否在涉嫌故意杀人的同时,也涉嫌抢劫呢?与故意杀人一样,抢劫也是重罪!

  媒体更报道,在警方调查之际,嫌疑人家属以“怕吓着孩子”作为托词,抗拒警方调查。最后,是在村支书的苦劝下,不得不开门应付警方。

  那笔者不禁要问,三小厮犯事之后回家,是否告知家属自己杀了同学,或者目睹杀了同学?如果在警方到来之前或者到来之际,家属已经得知自家孩子涉嫌杀人,怎可以抗拒警方调查?这是否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

  据报道,三小厮案发后面不改色,照样去上学。

  而当他们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罪行,警方将之控制起来以后,三家犯罪嫌疑人家属竟然关了家门,按照媒体报道,“人去楼空”,出门避风头去也。

  那么,王同学家属接下来找谁去谈民事赔偿问题?

  这笔血债,哪怕犯罪分子未成年不能依法偿命,也还有经济上算得清也必须要算清的账,需要杀人犯的监护人赔偿的!怎能一逃了之?

  难怪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称,应该同罪刑期惩罚未成年犯罪分子父母!

  不过,仅以此案而论,肯定不可能这么判。毕竟,李玫瑾这提议是否涉及连坐等姑且不论,起码哪怕立法也会在此案发以后。法,毕竟不溯及既往。这是立法的逻辑问题。

受害者父亲发布的个人朋友圈受害者父亲发布的个人朋友圈

  就此案,说此案,个人认为,该查一查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涉嫌包庇纵容,甚至此前是否曾教唆家中子弟抢劫、谋害他人财物、性命。

  否则,很难想象十三四岁的学生仔会如此残忍而没有一丁点人性!

  李玫瑾是这么问的:

  “他们为何没有一个环节有过犹豫或停止?为何参与的三个人中没有一人出现不忍而劝阻停手?三个家庭六个大人、是如何养了十多年、却养出毫无一丁点儿人性的儿子?他们几乎没有安装任何‘制动装置’却已经放入社会之中?这有多么的可怕?”

  02

  我认为,李玫瑾问得很有道理。但再往深了想,这事真只是“三个家庭六个大人”的事吗?

  显然,是,又不全是!

  据报道,这三个涉嫌杀人的小子,以及被害人王同学,全部都是留守儿童!

李玫瑾微博截屏李玫瑾微博截屏

  换句话说,平时与他们朝夕相处的,都不是父母,而很可能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师长。

  当然,以个人判断的话,在家,这些初中生大致是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

  至案发伊始,三小厮父母也许还没回到肥乡区的家中。

  那么,三小厮的祖父母等人是否有管教失察的责任呢?

  这还用说?当然有!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话没跑!哪怕是祖父母辈代劳,也如此。

  孩子的父母一旦将子女托付给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祖父母,那祖父母一定有管教之责。

  但归根结底,孩子的父母确实是抚养、教育自家子女的第一责任人。

  这爹妈当的,确实也令人恨得牙根痒痒。

  邯郸三少年涉嫌杀害同学案,也令人想起此前发生过的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案。

湖北公安男孩杀人案发地湖北公安男孩杀人案发地

  也是令人恨得牙根痒痒。可今年1月25日,有媒体采访被害女童的父亲。他告知自己拿到了警方提供的撤案决定书,其中显示,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

  公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亦对外表示,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尽管媒体报道称,有律师认为,对于涉案人的矫正方案,可以采取多方听证的方式来确定。但这个案子基本上也就是杀人者接受矫正,而不受刑责,未来回归社会如常,该上学上学,该考学考学。至于是否还会危害社会,则似乎不太能够判断。

  而邯郸三少年涉嫌杀害同学案,还是与湖北公安未成年人杀人案不同的。

  邯郸少年绝不是在学步!

  他们涉案时,已都年满12周岁。依法将可能担负刑责!公安县少年杀人原因在于女童与其妹妹争夺玩具。而邯郸案,涉及三少年,特别是被害人同桌对之长期霸凌,命案当时还涉及抢劫!

  更还要细究。

  央视采访到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苏明月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并附加了一个程序性限定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央视时政梳理未成年人杀人刑责等情况央视时政梳理未成年人杀人刑责等情况

  这意味着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哪怕是邯郸三少年涉嫌杀人案,只要最高检不核准追诉,则他们很可能和那个12岁杀人的公安县男孩一般处理。

  而哪怕他们被最高检核准追诉,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

  那么,笔者也不禁追问一句,如果他们在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到成年以后,是否还转送成人监狱服刑?还是有可能在少年管教所减刑出狱,或者未来在成年监狱获得减刑?

  能不能判以“不得减刑、终身服刑”?当然,我国法律目前只有无期徒刑,没有“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之说。

  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一些罪大恶极,而依法不适用死刑者,是否也该从立法层面给予一定规制?有时候,“死刑立即执行”未必一定最具震慑力!

  03

  当然,还要看到一点,前文已经述及,此案嫌疑三人、被害人一人,全部都是留守儿童。

  这就令人不禁要问,我们该如何面对留守儿童教育的情况!当城里的孩子每每需要应对怎样的课间十分钟、课外补课、家校结合,认为这是一些难以解决的痼疾的时候,乡村是否正面临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短缺的情况?

  窃以为是存在这样的情况的。

3月11日,乡村振兴教育人才共建基地在沪成立3月11日,乡村振兴教育人才共建基地在沪成立

  3月11日,笔者在上海师范大学参加该校教育学院与一些机构共建的“乡村振兴教育人才共建基地”成立仪式暨学术报告会时,听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尹后庆称,“抬头展望国家未来的发展,必须特别关注农村学校,给予农村硬件设施和文化重构足够的重视,同时必须关注乡村教师的成长与发展”。

  这话说得特别在理!如果乡村学校不认真举办,如果乡贤不张,则乡村振兴未免有所不逮!

  在城乡差别在我国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抵挡不住的是仍然有乡里人进城务工,却把孩子抛在农村。我们当然要从政策上、具体行动上鼓励进城务工者将孩子带在身边上学。而哪怕还有部分留守儿童在乡村,在祖父母身边,也该到了全力关怀之的时刻了。

  这批孩子能够管好、教育好,是国家未来的财富。而如有缺失,要么似王同学一般被害,要么如三小厮一般走入可能是万劫不复的歧途,这真是不小的损失!

点击进入专题: 邯郸一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

责任编辑:刘光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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