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尚] 时间:2024-04-18 17:43: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67次
一、欢瑞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世纪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联合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股份公司告摘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有限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半年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度报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欢瑞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世纪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联合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股份公司告摘公司简介

  2、有限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半年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度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欢瑞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注1:2021年1月,公司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影视项目合同,合同标的为55,800万元,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该重大合同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由55,800万元调整为59,400万元,目前按已实际播出集数确认合同总金额为57,8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合同款35,049万元。截至2023年7月28日,当代都市剧已取得发行许可证,古装仙侠剧1、古装仙侠剧2已播出。

  注2:2021年11月,公司与海南爱奇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影视剧合作协议,合同标的为60,000万元,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该重大合同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由60,000万元调整为54,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合同款9,100万元。截至2023年7月28日,剧目A已播出、剧目B在筹备中。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维权) 公告编号:2023-4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枳程、赵会强、张佩华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钟君艳、张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1、赵枳程先生,1979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博士在读。历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北京睿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创始合伙人。

  赵枳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4,590,159股,占比16.78%。以上合计169,333,995股,占比17.26%。

  赵枳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除于2022年1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最近三年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赵枳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会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意德辰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会强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赵会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赵会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亚东先生,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欢瑞影视董事会秘书,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

  陈亚东先生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股。

  陈亚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陈亚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柴晓雨女士,1986年出生,北京语言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法国北方高等商学院风险管理专业,金融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经理、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职工监事。

  柴晓雨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柴晓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柴晓雨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曾剑南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市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剑南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曾剑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曾剑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泽佳女士,1990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工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国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传媒互联网行业分析师,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王泽佳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王泽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和第12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王泽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杨泽宇先生,199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师,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

  杨泽宇先生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杨泽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杨泽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洪丹丹女士,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历任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办公室主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洪丹丹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洪丹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洪丹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4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赵翌锟、武洁以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付雷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雷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5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11月8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5,458,713股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向青宥仟和、欢瑞联合、青宥瑞禾、弘道天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58,71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7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9,999,977.36元,扣除发行费用30,975,345.52元后的净额1,499,024,631.84元,已由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801013400844400以及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9895513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后,公司将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80,000 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日专户余额扣除相应募投项目余额后金额为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日、9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上述表格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1,569,404.27元为股东大会通过后当日专户余额扣除相应募投项目余额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11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做到了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1、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7年8月11日,本公司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0年1月19日,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进展公告》)。

  3、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4、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5、2020年2月12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6、2020年2月25日,本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7、2022年6月20日,本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注: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602339886账户)因终止“特效后期制作中心”投资项目而于2020年1月19日注销,余额已转入698955135账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后用于标的资产电视剧、电影的投资、特效后期制作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二)2018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2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2之“电影电视剧投资”中的《楼兰Ⅰ》和《盗情》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变更相应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电视剧《江山永乐》(现名《山河月明》,下同)的拍摄。《江山永乐》的总投资约为32,000万元人民币,其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投入补足。《江山永乐》由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与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联合拍摄。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2019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9年12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3之“特效后期制作中心”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特效后期制作中心”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途投资拍摄电视剧项目,其中6,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南风知我意》项目,4,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迷局破之深潜》项目。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2之“电影电视剧投资”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电影电视剧投资”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90,500万元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后,公司将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80,000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日专户余额扣除相应募投项目余额后金额为准。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日、9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149,902.46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2: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00.00万元,其中的80,000.00万元为2019年度已使用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原项目见本表所列)。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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