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茶叶、月饼粽子包装层数不应超三层

[百科] 时间:2024-04-23 16:40: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3次

       8月18日,工信规定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部拟意见》。《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中提到:

       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层茶叶、月饼应超月饼及粽子的粽包装层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工信规定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部拟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

       b) 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

       c) 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月饼、茶叶层粽子和茶叶的月饼应超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工信部拟规定:茶叶、粽包装层月饼粽子包装层数不应超三层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部拟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茶叶层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月饼应超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粽包装层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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