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发布公告: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人员须申报

[知识] 时间:2024-04-19 00:44: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4次

原标题:海口琼山区发布公告: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人员须申报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河北南海网、琼山区南国都市报1月7日消息(记者 孙春丽)1月7日,布公报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称,省石市旅近期去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家庄居史市民须申报。

公告称: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须申为落实疫情防控“早发现、海口河北早报告、琼山区早隔离、布公报早治疗”,省石市旅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家庄居史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须申工作要求。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海口河北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琼山区

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布公报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海口琼山区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

返琼的本区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

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天(2021年1月7日)22点整。也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指挥部申报。区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群众如发现疑似人员,请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镇)、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区指挥部申报电话或12345热线报告。

0898-65915055

[email protected](孙春丽)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