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女子捡钱不还称有种别丢 警察劝说后女子仍未归还

[休闲] 时间:2024-04-24 20:35: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1次

  据南方周刊消息,内蒙女仍8月3日,古赤内蒙古赤峰,峰女孙先生称自己不慎将口袋中的捡钱100元钱掉在地上,被一女子捡去。不还捡钱女子认为非偷非抢,称有察劝并称失主态度不好,种别所以拒绝归还。说后孙先生选择报警处理,未归孙先生说警察表示这属于道德问题,内蒙女仍劝说捡钱者也未归还。古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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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峰女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捡钱拒不退还的不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称有察劝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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