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永顺县:“廉”字融入“三二一”工作法

[知识] 时间:2024-04-20 06:03: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0次

原标题:清风头条丨永顺县:“廉”字融入“三二一”工作法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李锦林 杨思齐 记者 王义正 永顺报道

日前,廉湘西州永顺县塔卧司法所收到一面书有“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清风锦旗。据了解,头条塔卧镇茶林村杨某与邻居周某夫妇因杨某房屋前的丨永一块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多年因此争吵不休,顺县逐渐上升到肢体冲突,字融作法矛盾愈发激化,入工互不退让。廉

经多方调解未果后,清风杨某来到塔卧司法所,头条求助解决问题。丨永该所人民调解员田阳秉持着“公平、顺县公正、字融作法公开”的入工调解原则,法、廉理、情并用,先分别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邀请德高望重的乡贤田正海调和,后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双方这才缓和情绪,握手言和。

这起像麻团一样的多年地界纠纷,经过田阳和司法所干部的不懈努力,廉洁调解,一身正气,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多次下村从中调和,用真情感动双方当事人,最终化解矛盾,圆满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永顺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清正廉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即按照“村(社区)三次、乡镇两次、县里一次”的调解步骤,自下而上逐级化解消化各类矛盾纠纷。

村(社区)三次,即村干部进行初次调解;再次调解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次调解由乡镇驻村干部牵头,组织村支两委成员、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辅警进行。乡镇两次,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进行调解;二次调解由乡镇主要领导组织有关站所负责人进行。县里一次,即由县信访接待中心或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联合调解。

在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过程中,不断完善各项廉洁制度建设,所有的调解人员坚持公正守纪,坚持公允、公正的调解原则,让全体调解员树立清正廉洁的纪律意识,绷紧廉洁弦、把牢廉洁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积极为人民调解工作添力增色,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扩大人民调解员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

2022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49件,调解成功2215件,调解成功率98.48%。完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1296件的审核和奖补,共发放奖补资金22.82万元。实现县、乡、村三级多元化化解无缝对接,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纠纷不上交。2022年,永顺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李锦林 杨思齐 王义正)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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