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明码标价 不得哄抬和操纵价格

[焦点] 时间:2024-04-23 18:46: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51次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格严峻形势,为维护好全省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实行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明码消费环境,3月16日,哄抬和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有关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严格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码不得哄抬价格,哄抬和操不得捏造、严格散布涨价信息,实行不得相互串通,明码操纵市场价格。哄抬和操

  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实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明码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和方式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等蔬菜副食品及防疫用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合理范围内,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

  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菜店等经营场所价格行为,重点关注蔬菜副食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变动,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同时,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徐微微 苏慧婷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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