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北京新生儿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院实时结算

[热点] 时间:2024-04-24 19:00: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73次

原标题:明日起,明日起北京新生儿的北京住院医疗费用可在院实时结算

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明日(12月25日)起,新生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住院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医疗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费用

现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院婴幼儿亲属需持孩子户口簿、结算出生证明等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明日起发生的北京医疗费用可实时报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手工报销。新生

为进一步减轻新生儿出生后在院期间可能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医疗通知》。

新政策出台后,费用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可院,孩子出生六个月内,可由孩子亲属向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实时结算备案,并签订参保承诺书,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需提供婴幼儿父母北京市户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婴幼儿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备案当次及以后住院医疗费用,可按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标准享受报销。

婴幼儿备案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后,亲属应及时为婴幼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婴幼儿出生满六个月后,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再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实时报销。(马瑾倩)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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