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生眼睛被同学戳瞎 法院判决:学校免赔

[知识] 时间:2024-04-23 20:19: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75次

  一名张姓小学男童日前在学校打扫时间打扫时,台学同学和同学发生争执,生眼双方相互拉扯拖把,睛被拖把把柄不慎插入张姓男童右眼,戳瞎导致他永久性失明。法院事后张姓男童父母控告班导师未及时阻止悲剧发生,判决向学校申请赔偿693万元(新台币,学校下同)。免赔法院认定老师并未违反义务责任,台学同学判定学校免赔定谳。生眼

  该起学生眼睛遭同学戳瞎、睛被学校免赔的戳瞎案件,发生在2009年12月1日。法院一名就读桃园县某小学四年级的判决张姓男童,上午的学校整洁时间,他在教室拖地时,班上一名男同学突然用脚踩住拖把,并对张童说:“你拖到我了!”张童怒骂对方“放开”,双方随即发生拉扯,彼此互抢拖把,突然拖把把柄插入张童右眼,当场鲜血直流。

  张童随即送医治疗,但经历多次手术之后,因为角膜破裂、没有水晶体,被医师宣告永久性失明。事后张姓男童的父母以200万元与同学父母达成和解,但张童父母认为黄姓班导师并未在教室监督学生打扫,指控导师怠于职务,要求学校赔偿精神抚慰金69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老师除了上课之外,还得准备教材和修改作业等事情,不可能全程都在教室里监督学生,因此判决学校胜诉免赔。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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