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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

[时尚] 时间:2024-04-24 05:44: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6次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中央作规则试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企业围绕把加强党的董事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对进一步加强所监管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提出要求、中央作规则试作出规定,企业推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作规则试

  规则立足于强化董事会运行的企业规范性和有效性,巩固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董事既对以往有效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中央作规则试又结合实践中的企业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创新,对中央企业董事会的董事组建组成、功能定位、中央作规则试职责权限、企业运行机制、董事决策程序、支撑保障、管理监督以及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规范指引。

  规则提出,董事会是企业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决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定战略、防风险的具体内容和决策事项范围,规定了董事会决策程序,并对董事会授权决策进行了规范。

  规则明确,董事长是董事会规范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强化了外部董事作决策、强监督的职责,对外部董事在决策中维护国有资本权益、贯彻出资人意志、督促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以及发挥外部董事召集人沟通桥梁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对董事会报告企业重要情况、外部董事报告异常情况等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根据规则,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可以参照规则精神,区别不同情形、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所属或者所监管企业健全完善董事会制度,确保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有效运行。

  (记者 王希)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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