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化妆品安全条例 擅自销售分装化妆品属违法行为

[百科] 时间:2024-04-18 16:26: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6次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法制办了解到,广东广东拟出台《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拟出条例规定了网售化妆品要实名,台化条例擅自销售分装、妆品配制化妆品属违法行为。安全

  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擅自《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销售的销售行化妆品包含14类,包括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分装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者擅自分装、化妆配制的品属化妆品等。规定明确,违法将上述产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者作为促销赠品、广东有奖销售活动奖品的拟出,视同经营行为。台化条例

  征求意见稿明确,妆品违反该项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化妆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进入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经营资格审查。网络化妆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如违反该项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公众可以在2018年3月28日前登录广东省法制办官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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