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知识] 时间:2024-04-26 17:45: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次

  应波兰共和国总统安杰伊·杜达的中华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6月19日至21日对波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人民

  访问期间,共和国和共和国关两国元首在坦诚、波兰伴关友好的于建气氛中就中波政治、经贸、立全略伙联合社会、面战文化合作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声明中欧关系及共同关心的中华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人民深化中波合作符合两国利益,共和国和共和国关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波兰共和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波兰伴关

  一、于建中波视彼此为长期稳定的立全略伙联合战略伙伴,视彼此发展为互利共赢的面战重要机遇。两国间建立了政治互信,定期在高级别层面坦诚交流意见。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精神,加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合作,扩大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全方位提升双边关系水平,造福两国人民。

  二、为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加强两国高层交往,扩大两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机构及政党间各级别的交流与合作。

  三、双方重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相互理解彼此利益和重大关切。波方支持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四、双方愿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并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双方强调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就促进和保护人权及法治开展交流。

  五、双方致力于在中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和波兰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计划”框架下共同推动双边合作。双方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为基础,加强“一带一路”与“可持续发展计划”对接,共同组织编制中波合作规划纲要,开展和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和平、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六、双方同意秉承平等和互惠原则,进一步深化全方位经济关系。双方保证公平对待在对方国家积极开展业务的中波企业。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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