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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长开警车醉驾

[综合] 时间:2024-03-29 08:40: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65次

  N江淮晨报 6月28日23时许,交警警车安徽马鞍山一辆警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大队导致出租车内人员受伤。长开后经证实,醉驾警车的交警警车驾驶员是马鞍山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姜晓宏。6月29日,大队当地警方对姜晓宏血样的长开检测结果出炉,证明其当时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当地警方称,交警警车姜晓宏当时驾车并非在执行公务。大队目前,长开姜晓宏已经被刑事拘留。醉驾

  警车与出租车相撞

  6月28日23时许,交警警车在马鞍山市和平饭店附近一辆警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大队一辆出租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路口,长开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警车左转弯,就在此过程中两车相撞。

  目击者告诉记者,从警车中下来的司机身上酒气很大,显然喝了很多酒。知情人陈先生也透露,事故发生后不少人都拨打了报警电话,多辆警车赶到。交警取出酒精测试仪器,让驾驶警车的人对着吹气,我们看到仪器上显示“酒精浓度是251”。

  一些路过的出租车司机也认出了此人身份特殊,是马鞍山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姜晓宏。

  据了解,当时出租车中搭乘了4名女性乘客。有一名50多岁的女乘客事发时坐在出租车副驾驶位置,两车相撞后,出租车玻璃哗啦一声全碎了,该女乘客脸和手臂均被划伤。

  事发时没有执行公务

  6月30日,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求证。马鞍山市公安局宣传科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事件已在6月29日下午进行了通报,随后记者收到了该负责人发来的关于此事的通报。

  通报称,6月28日晚,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姜晓宏饮酒后驾驶皖O9736警车,沿马鞍山市花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和平饭店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出租车相碰,造成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马鞍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会同交警支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即抽取姜晓宏的血 ,样送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 ,其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66.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通报称,6月29日,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依法对姜晓宏予以刑事拘留。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姜晓宏将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马鞍山市公安局一位章姓副局长向记者透露,事发时姜晓宏驾驶警车并非是在执行公务。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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