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开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除强缓刑一年六个月。浙江大学对其处理决定引发网友热议与质疑,奸犯未开除强奸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学生
7月21日,浙大罪学因努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等,启动强奸强奸强奸被网友认为其毫无悔改之意,因此浙江大学仅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引发热议。
浙大学生涉强奸案获刑事件始末
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
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后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努某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案始(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