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四水干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综合] 时间:2024-03-29 22:18: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46次

原标题: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长江产项四水干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近日,湖南湖水省长江办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段和洞庭提出到2025年,干流公里工生湖南化工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岸线化工产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全面治理,内严精细化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显著提高,禁新建扩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长江产项资源循环利用高效,湖南湖水化工园区绿色生产体系基本建成,段和洞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干流公里工生

《方案》明确,岸线坚决遏制沿江化工项目盲目发展。内严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禁新建扩建化湘江、长江产项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岸线(以下简称“沿江”)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

沿江一公里外新建(含改建、扩建)化工项目需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满足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排放强度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等要求,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淘汰限制类项目,新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及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先进水平。

到2023年,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完成认定工作,建立化工园区清单。未通过认定的以石化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并依法依规做好园区内石化化工企业监管及处置工作。

《方案》还明确,加快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严格化工企业搬改关风险管控、优化化工园区产业结构、积极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化工产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完善化工园区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沿江化工企业污染治理模式、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等重点任务。(刘玉先)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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