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照片做成表情包发到多个微信群,男子被判删除并书面道歉

[知识] 时间:2024-04-19 19:56: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3次
8 月 30 日消息,将人从“上海高院”公众号获悉,照片做成近日,表情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在微信群发表情包“开玩笑”而引发的到多道歉名誉权纠纷案。原告韦先生诉称,个微被告袁先生未经其同意,信群将其照片制作成含有侮辱性文字的男被表情包,在多个微信群发布,判删损害了其名誉权。除并袁先生辩称,书面两人是将人朋友,只是照片做成玩笑,并无恶意。表情包法院经审理认为,到多道歉袁先生的个微行为已超过合理限度,构成侵害名誉权,判决其删除表情包并向韦先生书面道歉。

据悉,韦先生和袁先生通过参加单身微信群相识,并线下多次参加娱乐活动,双方较为熟悉。某日,袁先生将韦先生的一张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配文字“花姑娘滴干活”,并先后发布在双方共同所在的三个微信群。韦先生心生不悦,立即在群内回复“滚”“小心被告”等表达不满,并私信袁先生要求其删除并道歉。袁先生却无视其不快和制止,并拒绝道歉。韦先生遂将袁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制作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并添加侮辱性文字;虽未发现被告出于明显主观恶意而发布表情包,但当开玩笑引起对方明显不适时,这个玩笑就已超过合理的限度了。原告已明确提出异议后,被告理应及时赔礼道歉并撤回表情包,但被告仍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实属不当。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删除表情包并向原告书面道歉。

案件生效后,执行过程中,涉案微信群已解散,被告向原告进行了书面道歉。 

法官提醒社会大众,在互联网时代,名誉权等精神人格权易遭受侵害。开玩笑要把握一个“度”字。一旦超过合理限度,就会导致对方的不适,这是对对方的不尊重,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侵权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玩笑”不能成为“免责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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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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