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让非遗文化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

[探索] 时间:2024-02-24 17:45: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23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让非遗文化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

近日,东湖中共中央办公厅、评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让非意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遗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传焕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承中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新活重要基础。保护好、东湖传承好、评论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让非对于延续历史文脉、遗文坚定文化自信、化传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承中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新活涵盖健全保护传承体系、东湖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加大传播普及力度等内容,这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全方位遵循和保障。

非遗文化要服务大众。“从民间来,到民间去。”非遗保护传承要以人民为中心。非遗源自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人民是非遗的创造者、持有者、传承者和受益者。让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后继有人。众人拾柴火焰高,吸引和引导人们享受非遗、使用非遗产品,让非遗获得持久生命力,是非遗保护传承最坚实的基础。让非遗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生活,为群众搭建非遗知识课堂。  

非遗文化要依法保护。2006年起,国务院设立“文化遗产日”,让非遗走入人们的生活和视野。201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我国非遗保护事业的里程碑。落实非遗“四级名录”保护制度,探索“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立法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让非遗保护工作更加条理清晰、便于实施。进入新时代,非遗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亟需完善法律法规,为非遗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保护单位的认定与管理,是政府部门推进保护工作的主要抓手,需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估。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提升非遗保护传承的成效与可持续性。

非遗文化宣传要创新。如果说非遗依靠保护和传承两条腿走路,那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是一对翅膀。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科学开发,释放非遗在文旅融合、增进就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巨大潜力,使非遗保护传承获得可持续动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不断扩展非遗传播渠道和方式,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资源,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现在有一些地区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我们一方面要防止过度开发,甚至破坏性开发,另一方面,也要在深刻把握非遗项目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大胆尝试保护性开发,推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自觉也是责任。立足当下,推动非遗全面融入生产生活。面向未来,不断为非遗寻找新“活”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古老非遗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光彩、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清波(襄阳樊城区)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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