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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焦点] 时间:2024-04-27 01:15: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4次

志丹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拆除违法建筑380多平方米,守护有效保护了延安保安革命旧址。革命本报记者 吕贵民摄

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瑾玲走进偏僻深山,向当地村民了解红色遗迹分布情况。守护本报记者 吕贵民摄

陕西是革命红色文化和红色资源的富集区,无数革命先辈在三秦大地留下的检察蓝革命遗址、遗迹达2000多处。守护

今年4月起,革命我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检察蓝保护革命文物、守护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革命引导激励检察干警寻访红色足迹、检察蓝守护红色历史、守护传承红色基因,革命把初心化作追求,把使命化为担当,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迎接新挑战、展现新作为。

寻访革命旧址,重温红色历史

据陕西省文物局公布的首批革命文物名录记载,陕西目前有可移动革命文物40703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53处、革命纪念馆51座,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形成了以延安为中心的陕北革命旧址群、以汉中为中心的陕南片区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以西安和铜川为中心的关中革命旧址群的分布格局。

定边县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和查阅资料,全面了解革命旧址保护现状,查明县境内有4处革命旧址尚未被认定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另外2处革命旧址未得到有效保护。县检察院向县文化旅游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将这些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切实开展相关保护工作,并与县文旅局、县史志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座谈,积极沟通协商,共同研究保护定边长征革命旧址和红色资源的措施。定边县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研究部署保护革命旧址工作,将检察建议涉及的6处革命旧址和另外2处革命旧址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计划将贺塬畔红军临时医院旧址和贺渠长征红军无名烈士陵园申报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已拟定《定边县长征文化公园建议方案》,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

寻访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充分用好陕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警瞻仰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边寻访旧址、边学习教育,聆听革命先辈英雄事迹,深切感受伟大革命精神,悉心领悟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既要寻访在册、有形的革命文物,也要寻访不在册和无形的革命文物,全面做好革命旧址和遗迹保护工作。各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革命文物和遗迹开展全面摸排,深入调查了解是否有保护遗漏、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应予保护但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册的革命遗迹,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保护革命文物,守护红色印记

子长市检察院在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发现羊马河战役遗址保护范围内,纪念碑和纪念广场周边种植玉米、堆放秸秆等杂物,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破坏了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

羊马河战役遗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1947年4月,西北野战军在子长羊马河地区歼灭国民党胡宗南部76师135旅4700余人。羊马河战役遗址于200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月13日,子长市检察院向子长市文旅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制止非法占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内土地的行为,恢复革命文物历史风貌。

子长市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制止了村民在遗址保护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行为,清理了遗址保护范围内堆放的杂物。针对涉案土地属羊马河村集体所有的问题,子长市检察院多次组织市文旅局、余家坪镇政府与羊马河村委会召开圆桌会议,就遗址保护与整体规划问题进行座谈。羊马河村委会研究决定,将纪念广场周边约1900平方米土地无偿提供给文旅局。子长市文旅局聘请子长市园林绿化站制定园林规划方案,4月20日开始对战役遗址广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绿化修复。目前在纪念广场周边种植连翘2000棵、榆叶梅500棵、蔷薇1000棵,维护了羊马河战役遗址的历史风貌。

红色旧址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保护好革命文物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在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明确将未依法划定、公布革命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法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违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违法改变革命文物用途,违法破坏烈士纪念设施,妨害革命文物管理,涉革命文物诉讼案件违法审判等8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在寻访中办案、在办案中寻访,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做到“四大检察”齐发力,用好刑事检察手段,依法惩治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犯罪;用足民事、行政检察手段,依法办理涉革命文物保护的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用活公益诉讼检察手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

传承革命精神,赓续红色基因

中共蓝田特别支部是蓝田县第一个党支部,于1927年在蓝田县孟村镇张郗河村村民郗某家成立。2009年蓝田县政府修建了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纪念馆占地5.8亩,馆内用图片、文字资料、文物展示了老一辈革命先烈在蓝田县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建工作的事迹,集中反映了党组织在大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历程,2015年被确定为蓝田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纪念馆建成后,因常年无人看管,馆内展厅墙皮脱落、天花板掉落、展板破损、革命文物破损失修。蓝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问题后,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共同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勘察,走访群众,发现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保护不到位,蓝田县孟村镇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存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不到位的情形。蓝田县检察院与西安军事检察院共同向孟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对纪念馆进行管理和修缮,切实履行保护红色资源的职责。

孟村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向蓝田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制订修缮方案,投入20万元对纪念馆展厅、展板及纪念馆前道路进行修缮,修缮后重新对外开放,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随后,蓝田县委、县政府又追加经费,对纪念馆进行扩建和提升改造,配备专职讲解员、工作人员,将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打造成红色教育基地。如今,这里每天来的参观者络绎不绝。

纪念是为了铭记与传承。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寻访、办案、体悟三点合一、融合推进,贯穿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有”争创活动始终,深化知行合一。通过寻访,重温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理解把握百年党史的脉络和主线,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通过体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活动成效转化为对党忠诚、履职奉献、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从而保护红色资源,体现检察担当。(陕西日报记者 吕贵民 实习生 张乐凡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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