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全面排查乱排污行为 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最高罚20万元

[综合] 时间:2024-04-20 23:52: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2次

原标题:屯昌全面排查乱排污行为 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最高罚20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屯昌南海网、全面南国都市报4月9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面向屯昌县城镇各单位和全体居民户,排查排入发布《屯昌县依法依规排放污水告知书》,乱排号召城镇各单位和居民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行为将污水全面排查本单位和本户是雨水元否存在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如有违反,管网要求15日内整改,最高否则,罚万针对违法单位,屯昌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全面

据介绍,排查排入2014年1月1日,乱排国务院颁布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污水处理条例》”)。污行为将污水《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雨水元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告知如下:

请城镇各单位和居民户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本单位或本户是否存在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如有违反该《污水处理条例》的行为,请在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整改,否则本局将依照《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违法排水的单位或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石祖波)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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