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公司股份达5%时未按规停止交易并及时信披等,宜安科技第二大股东宜安实业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综合] 时间:2024-04-26 08:33: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5次
宜安科技6月26日公告,减持及时技第局公司持股5%以上第二大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公司股份规停广东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宜安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达时等宜大股东宜宜安实业作为宜安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未按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止交证监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宜安科技”股票3970.8万股,易并业收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信披5.7513%,公司在减持股份达到宜安科技总股本的安科安实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示函超比例违规减持比例0.7513%。减持及时技第局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股份规停广东根据规定,达时等宜大股东宜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安实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未按行政监管措施。

止交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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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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