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载11人的游艇突发火灾 法院:系统故障不等同于产品缺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综合] 时间:2024-01-21 18:13: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次

原标题:搭载11人的搭载等同游艇突发火灾 法院:系统故障不等同于产品缺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东方网通讯员魏小欣5月5日报道:夜幕降临,游艇院系于产华灯初上,突发统故一艘搭载11人的火灾回原游艇正在黄浦江上进行夜间游览。然而, 法急促的品缺报警声打破了宁静——游艇驾驶台仪表显示左主机故障,仅仅十分钟后,陷驳游艇机舱起火,告诉最终致使游艇烧毁。讼请事故发生后,搭载等同游艇所有人以游艇存在产品缺陷为由,游艇院系于产诉至法院,突发统故请求游艇生产制造商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火灾回原该案为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的 法首起游艇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

日前,品缺上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左主机海水冷却系统故障”并不等同于产品存在缺陷,原告使用、维护保养不当是造成游艇火灾事故的根本原因,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2021年8月7日,一艘游艇由黄浦江东昌路游艇码头开航,进行黄浦江游览,乘员共11人。旅程没能持续多久,晚上7时,游艇在黄浦江上行航道内航行时,驾驶台仪表连续两次显示左主机故障报警。然而,驾驶员觉得报警声音影响其驾驶船舶,手动取消报警,未核对警报信息,也未通知其他人检查船舶情况。

10分钟后,游艇船尾冒出浓烟,机舱固定灭火装置自动启动并释放,机舱起火,船舶失控漂移。后经海事部门、消防部门及打捞船施救,明火被扑灭,船上9名游客和2名船员共11人均获救。但事故造成游艇机器设备和上层设施烧毁,游艇推定全损。

庭审过程中,原告诉称,根据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系左主机海水冷却系统故障,导致左主机及左主机排气管温度升高,引燃机舱内可燃物并扩大成灾;游艇消费属于高端消费,被告作为游艇的生产商,有义务确保游艇的安全性;在故障不是原告方造成的情况下,该故障等同于缺陷,若被告不能证明事故不是因为其原因导致,应当认为被告是有责任的。

被告辩称,故障和缺陷不能等同;原告没有举证证明游艇左主机海水冷却系统存在产品缺陷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游艇左主机冷却系统故障的发生原因在于原告自身,而不是产品缺陷,是原告不专业、不负责的行为错过了避免事故的时机,被告作为游艇的生产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黄浦海事局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游艇左主机海水冷却泵叶轮损坏,以及驾驶员连续两次关闭驾驶台仪表报警且未作任何检查,应急处置不当,而非产品缺陷问题。按照游艇发动机保养计划要求,应以运行500小时或12个月为检查周期,对船舶主机海水冷却泵叶轮开展检查,进行清洁、调整、润滑和必要的更换。海水泵叶轮更换周期为运行2000小时或24个月。

经查,原告未聘请具备资质的船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也未按照船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和更换设备。游艇主机制造已超过10年,原告自2019年从案外人处二手购入该游艇后,从未对左主机海水冷却泵叶轮进行过周期性检查,也未更换,已超过24个月的使用期限。因此,法院认为原告使用、维护保养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原告主张游艇存在产品缺陷,缺乏事实依据。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现已生效。

(包永婷)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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