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阶段性实施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

[焦点] 时间:2024-04-19 14:12: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56次
(图片来源:央视网)
  中评社北京5月9日电/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保费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市阶实施5月8日,段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税务、项社财政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缓缴对在北京市参保缴费,政策属于餐饮、北京保费零售、市阶实施旅游、段性民航、项社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缓缴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失业保险、北京保费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市阶实施  此次缓缴政策适用于上述企业三项社保费的段性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另外,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也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缓缴三项社保费。  符合缓缴资格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为减少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结合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名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综合认定参保单位是否具备缓缴资格。  如果根据参保单位的相关信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无法认定是否具有缓缴资格,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月9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网上申请缓缴  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且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第1页第2页】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