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政府规章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

[综合] 时间:2024-03-28 20:46: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18次

    中新网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苏集中建设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24日在南京介绍,全国该《办法》是率先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新闻发布会现场。出台朱晓颖 摄

    

      24日,省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府政府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章规范工程管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江苏省教育厅、江苏集中建设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围绕《办法》作内容发布。全国

    

      王学锋表示,率先政府投资工程的出台建设组织方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品质和投资效益。很长一段时期,省级政府投资工程普遍采用分散建设的政府政府模式,不同程度存在着建设管理水平低、规章规范工程管理管理责任不明、投资效益差、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一些工程严重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也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2017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创新探索和实践。

    

      王学锋介绍,目前,江苏已有集中建设监管单位155个、实施单位645家,从业人员约3万人。2019年以来,该省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3114个,总建筑面积1.26亿平方米,总投资8474亿元,获国家级奖项24个、省级奖项190个,集中建设工作呈现全省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据介绍,即将施行的《办法》包括总则、集中建设的实施、集中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四章二十八条。

    

      《办法》有三大亮点。其一,《办法》建立了组织实施体系,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集中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在集中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明晰了使用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工作权责分工,确立了集中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为推进集中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办法》强调要加强重大事项会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集中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其二,《办法》规范了集中建设的实施环节,从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严格控制概算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规定实施单位应当优化项目建设组织模式,选派与项目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项目信息资源共享。规定项目非因法定事由致使投资超过概算的,可以相应扣减实施单位的集中建设管理费用等,加大概算执行力度。

    

      其三,《办法》创新了协调管理举措。为实现有效沟通,切实满足使用需求,保障建设进度,《办法》规定实施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后及时进行项目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实施单位应当充分考虑使用单位提出的合理使用需求和改进建议,并特别规定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王学锋认为,即将施行的《办法》,对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综合效益、防范各类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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