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突破!湖北每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13.1万立方米

[休闲] 时间:2024-03-30 00:01: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0次

原标题:不得突破!突破湖北每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13.1万立方米

(记者汪训前、湖北通讯员赵辉)近日,每年米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森林通知,要求切实提升森林管护经营水平,采伐维护森林资源安全。限额

通知明确,为万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立方湖北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13.1万立方米,突破比“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总限额减少7.2万立方米。湖北其中,每年米按起源分,森林天然林采伐限额365.5万立方米,采伐人工林采伐限额647.6万立方米。限额按采伐方式分,为万抚育采伐限额446.6万立方米,主伐限额391.7万立方米,更新采伐限额23.3万立方米,低产(效)林改造限额27.4万立方米,其他采伐限额124.1万立方米(含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75.1万立方米)。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得突破。采伐限额要分解落实到各编限单位,不得截留。不同单位间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因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和自然保护区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采伐限额内无法解决的,由省统筹在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中统筹解决。

通知提出,对天然林、公益林和商品林确定不同的采伐措施,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管理公益林和保护地林木采伐,合理采伐商品林,严格控制商品林采伐面积,放活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培育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各地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森林采伐的监管、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和采伐技术规程,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森林关系生态安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领导责任,确保全省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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