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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2月26日电/据证券日报报道,发改2月25日,委强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化煤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炭市引导煤炭(动力煤,场预下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期管完善煤、发改电价格传导机制,委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化煤推动煤、炭市电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场预
《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期管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本通知规定。发改 《通知》表示,委强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化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当煤炭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时,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 《通知》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收储投放,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增强铁路煤炭集疏运配套能力。建立健全煤炭需求侧响应机制,必要时合理调节煤炭消费。 二是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为开展煤炭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及时发布煤炭市场和价格信息,强化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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