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向六家子公司提供14.35亿元的企业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借款”),其中四家是企业持有经营性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两家是企业负责经营管理前述部分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子公司”)。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企业拟将前述的企业14.35亿元股东借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企业“华泰资管鹏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专项计划名称以实际设立时为准,企业目前简称“专项计划”),企业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企业万科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符合发行CMBS一般商业惯例的企业增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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