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2宗案件 三人涉内幕交易被罚没逾1000万元

[探索] 时间:2024-04-26 15:53: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5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证券日报》记者8月11日获悉,证监证监会近日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报宗被罚包括1宗内幕交易案和1宗操纵市场案。案件其中,人涉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内幕三名涉案当事人均被“没一罚三”,交易总计罚没1077.9万元。没逾

  具体来看,证监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报宗被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缆)财务总监柯某、案件参与并主要负责东方电缆2014年年报现场审计工作的人涉金某华系东方电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内幕金国强(金某华的交易哥哥)与金某华存在通讯联络,金国强使用其本人及配偶的没逾证券账户买入“东方电缆”23.59万股,获利约184.5万元。证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广明在听说东方电缆有高送转的消息后,到徐晓光办公室向其咨询“东方电缆”的购买建议,后徐晓光主动与柯某通话,李广明全程在场。之后徐晓光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方电缆”73849股,获利约75.7万元;李广明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方电缆”1.4万股,获利约9.2万元。

  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与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蝶彩资产)、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谢风华合谋,利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的信息优势,控制恒康医疗密集发布利好信息,人为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的信息,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选择时点披露恒康医疗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借“市值管理”名义,行操纵股价之实。通过上述一系列信息披露的综合起效,客观上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恒康医疗”股价,实现了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

  阙文彬、蝶彩资产、谢风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依据《证券法》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并处以9716万元罚款;对谢风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约304.1万元,并处以约304.1万元罚款。同时,对谢风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安子寒)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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