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昆明实施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新政策

[知识] 时间:2024-03-29 19:48: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7次

原标题:本月起昆明实施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新政策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享门诊慢性病待遇

7月3日,本月病医保新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起昆本月起,明实慢性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施门殊病慢性病待遇,诊特政策与省本级同步实现职工、本月病医保新居民医保的起昆病种统一、用药统一,明实慢性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施门殊病方便参保人更加便捷地办理门诊特殊病、诊特政策慢性病手续,本月病医保新并及时享受待遇。起昆

昆明市自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明实慢性慢性病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特殊病政策以来,施门殊病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诊特政策医疗费用负担,取得了较好成效。昆明市原有职工门诊特殊病病种6种、慢性病病种26种;居民门诊特殊病病种12种,普通居民无门诊慢性病政策。通过此次统一优化,将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统一整合为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其中包含15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昆明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也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昆明市参保人罹患多项慢性病时,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的支付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对既有特殊病又有慢性病的参保人,享受特殊病待遇。

2020年度已享受门诊特殊病原病种待遇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本月起按新政策执行相关待遇,7月1日前已支付的起付标准可累计计算。

同时,将简化医保经办流程,一律取消以往各类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材料和盖章证明。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慢性病、特殊病“病情诊断证明书”。今后,参保人可以凭借“病情诊断证明书”办理备案,在医保经办窗口即时办理。新政策将切实让全市395万名参保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医保改革红利。(廖晶蓉)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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