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海县将在杞麓湖临湖区建设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

[综合] 时间:2024-04-24 02:2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7次

  云南网讯(通讯员 师云波 赵明波)记者从在云南通海县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云南有机该县将对杞麓湖老环湖公路以下土地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通海建设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杞麓区解决杞麓湖径流区特别是湖临湖区老环湖公路以下耕地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问题。

  5月4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通海督察,建设督察通报指出,绿色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的农业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产业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在省委省政府、示范市委市政府的云南有机支持下,经调查研究,通海通海县决定在杞麓湖临湖区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杞麓区此次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范围是湖临湖区老环湖路以下土地,即东起通华路、建设南至秀山路、绿色沿拦湖坝龚杨进村老公路,西至纳古、北至马家湾、义广哨沿湖老公路以下,共3.59万亩。

  此次土地流转,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权属。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后,由玉溪市抚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涉及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严格实施休耕,建设以生态湿地为主的湖滨生态修复带,其余土地开发与利用严格遵循市县农业产业发展及种植标准要求。按照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原则,鼓励多样化的经营模式,积极引进种植大户、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数字农业。

  为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高效、平稳、有序进行,通海县将采取“县委常委包乡镇,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及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心用情主动深入群众,走村入户,讲清楚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释,打消群众顾虑。

  为拓宽土地经营权流转区群众增收渠道,通海县将鼓励并优先满足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内的农户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对统一流转后的土地进行返租,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和种植标准进行种植。同时,鼓励支持土地流转范围内群众到杞麓湖径流区外流转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或者就近到企业、合作社务工。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