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深圳等11个城市被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时尚] 时间:2024-04-26 07:56: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3次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无废城市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今日指出,生态市被设试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环境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部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个城安徽省铜陵市、确定山东省威海市、为建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浙江省绍兴市、生态市被设试海南省三亚市、环境河南省许昌市、部深江苏省徐州市、个城辽宁省盘锦市、确定青海省西宁市。为建

  29日,无废城市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刘友宾指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省积极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同时,刘友宾提到,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刘友宾透露,近期,生态环境部将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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