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益丰控股(00612.HK)澄清:有关“鼎益丰”的负面新闻报导并不涉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探索] 时间:2024-03-28 19:10: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09次
格隆汇12月6日丨鼎益丰控股(00612.HK)澄清公布,鼎益丰董事会注意到,鼎益近期若干媒体提及中文名称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丰控负面机构发布的通告。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9日以中文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鼎益丰相关业务的股H关风险提示”的通告(“2023年2月通告”)。2023年2月通告提及(其中包括)(a)以中文“鼎益丰”开头的清有其任各类金融产品;(b)“鼎益丰”的关联主体众多,而在深圳辖内的新闻经营主体并无持有必要的许可证;及(c)互联网上有关“鼎益丰”的负面新闻报导。

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1日以中文发布另一份题为“关于鼎益丰“原始股权”“期权”等业务的报导并不本风险提示”的通告(“2023年11月通告”,连同2023年2月通告于下文统称为“该等通告”)。涉及司或属公司2023年11月通告指出(其中包括),何附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鼎益丰几家“鼎益丰”相关主体根据若干投资概念以不同方式作出投资建议,鼎益吸引投资者认购“鼎益丰”关联主体的丰控负面原始股权及期权,而有关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风险,股H关且存在难以兑付等情况。清有其任董事会注意到,新闻于该等通告中并无指明“鼎益丰”或其关联主体的法定全称。

董事会谨此声明,据其所深知、尽悉及确信,(a)该等通告中所指的“鼎益丰”或其关联主体并非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b)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概无就该等通告的内容联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及(c)该等通告中所指不法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吸引投资者认购“鼎益丰”相关主体的原始股权及期权的指控)并不涉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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