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建议:购房首付可否提取公积金?

[焦点] 时间:2024-04-25 08:54: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6次

  海都闽南网讯 看着公积金账户中自己的提建数万元钱,却仍要四处借钱先筹首付,议购甚至因为首付凑不齐而弃购。房首付可否提针对这一现象,积金本次两会,提建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应该让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议购引起热议。房首付可否提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庄威也提交了《关于发挥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运作中的积金独特作用》,提出要扩大公积金的提建使用范围,让公积金可以更便捷地用于支付公租房的议购房租。在采访中,房首付可否提他也建议可以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积金

公积金覆盖外来工?
我省正力推公积金“扩面”

  “对城镇常住人口实行公积金全覆盖制度,提建让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受公积金的议购福利。”庄威说,房首付可否提目前,还不是所有企业都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不是所有职工都享受公积金互助购房的福利。

  他建议,公积金还应该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比如,北京已决定推进公积金覆盖所有人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此举应在全国城镇推广。福建也应该对城镇常住人口实行公积金全覆盖制度,进一步增加公积金规模,也体现社会公平。

  【马上调查】去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实现缴存人数年净增32.5万人。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达53%,但仍落后于全国72%的平均覆盖率。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在“201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今年乃至今后的几年中,要下大力气把公积金扩面工作抓紧抓好。我省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各地要按要求主动开展执法,落实工作进度、目标,解决存在的问题。

公积金可否用来付购房首付?
厦门已实行

  “公积金支付首付”在本次两会上引发热议。庄威委员接受专访时也提到,应允许公积金用于支付首套房的首付,以此使得更多人享受公积金互助的益处,而不是让公积金成为“穷人交钱为富人筹款买房”。

  【马上调查】“目前在福州买二手房必须是房产完成过户后,才能提取公积金。”福州骊特房产陈经理说,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同样须提供首付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了解,早在2003年,厦门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期款。“目前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人士表示,各设区市可以针对各地公积金提取、市场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省内房产专家王阿忠认为,公积金作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资金,用自己缴交的公积金资金,无论是去购买商品房还是保障房,都是应该被提倡的,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可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有些地区公积金提取比例比较高,推广“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也要看公积金使用率问题。

公积金付租,废除“收入比限制”?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福州还不多

  “公积金可以支付租金,但必须是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这样的政策不给力。”庄威说,应该修改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应允许其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的房租,而不必受房租与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限制。

  庄威说,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用公积金购置住房的比例不高,如不能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客观上是为有能力购房的“有钱人”造福。所以,一定要打破束缚,取消比例规定。

  【马上调查】提取公积金作租金使用,早有规定。在福州,房租超出家庭收入总额15%的职工,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证等材料,即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但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提取公积金作租金的量并不多,近两三年,福州只支取了十几万元。

  一些业内专家认为,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通过公租房等申请的审核,可适当放宽提取公积金门槛,简便手续。

  据了解,在2010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明确符合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的,承租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随着公租房大量上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将探讨研究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细则。

退公租房,提租代替强退?
业界:柔性退出需谨慎

  厦门市首批287户公租房承租户,现三年合同期满,24户虽收入高于保障租赁房申请标准,但仍无力买房,政府允许继续过渡租住,但无法再享受租金补贴,并将租金提高到市价的70%~80%。而在我国一些城市,一旦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就要退出。

  庄威委员建议,一定要建立公租房的柔性退出机制。比如说年收入5万元的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前3年的资金相当于市场价的30%,期满了,收入稍微超过5万元,不符合条件了,就可按市价70%~80%的房租来执行。若最后这个家庭完全不满足条件了,可以提高到100%甚至超过市场价,让其退出。这样“柔性”衔接,才不会让他们受到“住有所居”问题的困扰。

【马上调查】

  对此,福州业界有不同的声音。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公租房的量还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应严格执行“退出”机制,让符合条件的群体进入。有些群体“退出”时可能还是买不起房,但可以承租商品房。

  当然,业内人士也认为,当市场上有大量的公租房时,可适当放宽公租房的申请门槛,对不同的家庭,实行梯度征收租金。(本网记者 练仁福 章微 童正忠 马海涛 林丹 杨永敏 福建日报 新华社)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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